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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钢铁产业结构亟待优化
摘自:--   点击:[2962]次   日期:2008-12-19  
      2008 年我国钢铁市场行情跌宕起伏。上半年受原油、铁矿石等大宗商品大幅上扬带来的输入型通胀压力,国内钢材市场价格快速攀升。根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以下称中钢协)发布的国内钢材价格指数显示,上半年累计涨幅达29%。进入下半年后,美国次贷危机恶化,引发了全球性金融危机,我国经济也出现了外需下降与内需急剧萎缩的不利局面。国内钢价随即急转直下,上演了高台跳水行情,钢价指数截止11 月底累计跌幅高达37%。在这一轮钢价暴涨暴跌的行情背后,是因国内外经济形势的转变而一脉相承的必然趋势,但如此罕见的大幅调整则是我国钢铁不合理的产业结构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一、钢铁产业集中度偏低是硬伤
   
    由于我国钢铁产业正处于快速成长阶段,近些年来我国国民经济高速发展,带动了钢铁产业旺盛的市场需求,产业利润率高,进入壁垒偏低,诱发了大量的投资者进入钢铁行业,造成国内钢铁产业集中度出现逐年下降的局面。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07 年底全国各类钢铁生产企业共计7373 家,较2000 年企业数增长了2.5 倍;产粗钢企业389 家,平均产粗钢125.8 万吨/家;粗钢累计产量前10 位的企业占全国粗钢产量的比重CR10 仅为36.8%,相比2000 年下降了13 个百分点有多。这与我国《钢铁产业发展政策》所要求的2010年CR10 达到50%,2020 年CR10 达到70%以上的目标还相去甚远。与其他成熟市场70-80%之间的差距更大,例如日本前五位的钢产量占全国比重为79.8%,韩国前两位企业的钢产量就达到了全国的80%。由此可见,我国钢铁产业现状主要表现为“大而不强、多而寡优”。
   
    正是我国钢铁产业分散的弊端激化了今年国内钢铁市场行情的剧烈波动。由于国内钢铁单个企业市场占有率偏低,对下游企业的议价能力薄弱,所以当经济进入下行周期后,市场屡现无序竞争、恶性竞争的局面。下半年,国内钢价进入下降通道,生产企业各自为战,竞相大幅下调出厂价格,展开了一轮恶性价格战。更有甚者一度采用保值销售、售后补差的营销策略,使得流通企业杀跌价格毫无后顾之忧,加剧钢材市场价格的下滑,最终导致市场的无底抛售。在这过程中生产企业一直处于被动局面,在市场占有率偏低的背景下个体根本无力支撑大势的稳定运行,没有企业会螳臂挡车。因此,钢铁产业集中度不提高,市场运行的稳定性不可能提升。
   
    此外,产业集中度偏低还将导致企业调整产量供给的内生动力不足。2005 年中钢协曾经组织会员单位合力减产5%以抵抗行情持续下滑的“限产保价”行动,但因各企业本身存在同质竞争与同区域竞争现象,企业都本着“可让利,不能让市场”的态度,不可能实现钢铁行业的自我救赎。今年下半年行情与05 年如出一辙,且调整幅度更为剧烈,仅10 月单月跌幅就高达20-30%之间。在今年钢价下降初期,国内钢铁生产企业再一次打出了“限产保价”的招牌,这种表象更多的是消息面炒作的需要,其结果可想而知。但是随着钢价的持续深跌,使得部分企业面临亏损甚至倒闭,此时国内钢产量才逐步下降。因此只有通过市场倒逼的机制才能真正解决我国钢铁产能过剩的突出矛盾,但是却需要为此付出高昂的代价。据中钢协最新发布的10 月份大中型钢铁企业财务数据显示,我国钢企六年来首次出现了全行业月度亏损,71 家钢铁企业10 月份亏损金额58.35 亿元,企业亏损面达59.15%,其中很大一部分亏损都是在为偏低的产业集中度所买的单。
   
    对提高钢铁产业集中度的几点建议:
   
    1、加快推进钢铁企业并购重组进程。我国钢铁行业的并购重组进程相对缓慢,这主要受到我国的产业体制及融资环境限制。眼下正是钢铁行业实施并购重组的有利时间,钢价及原材料的大幅回落将明显降低并购成本,且在疲软的市场前提下,企业重组意愿更加强烈。因此建议加大对钢铁业重组的政策扶持力度,适时出台具体的规划与方针,协助企业加快并购重组的推进;另外对于并购重组给予一定的融资支持,譬如近日银监会出台的《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将非常有力的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
   
    进入2008 年以后,我国钢铁产业的兼并重组明显加快。年初两大钢铁基地获批,宝钢重组广钢、韶钢成立广东钢铁集团;武钢重组柳钢成立广西钢铁集团;随后有唐钢重组邯钢成立河北钢铁集团;山东钢铁集团与日照签订重组意向书等等。
   
    2009 年将是国内钢企兼并重组的丰收年,在近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了明年经济工作的重点任务,会议强调了明年要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经济结构性战略调整,必须坚持把保增长与调结构有机结合起来,加快企业兼并重组。在政策扶持与市场倒逼双向结合的背景下,2009 年我国钢铁产业集中度或将大幅提升。
   
    2、确保淘汰落后的执行力,引入淘汰机制。早在2006 年6 月,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就联合发出通知,提出“十一五”期间将淘汰约1 亿吨落后的炼铁生产能力,但是前期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主要的阻力来自钢材价格高位运行,企业效益可观,没有淘汰落后的市场动力;其次是钢铁企业是某些地方政府的纳税大户,政府对于淘汰意愿不强烈,缺少强有力的政策力度。然而今非昔比,市场风云突变,此时落后产能抗风险能力差等弊端充分暴露出来,企业纷纷停产或倒闭,此前的阻力如今都将成为动力。但是为了确保政策的执行,相关部门应引入淘汰机制。对于淘汰企业应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偿,并做好下岗人员的再就业工作。如此则善莫大焉!
   
    二、钢铁企业营销渠道结构有待改善
   
    我国钢铁行业营销渠道大致分为三类:钢厂自营渠道、中间商渠道和直供用户。由于钢铁产品具有品种多样、物流成本较高、生产周期长、市场需求波动大等特性,在我国钢铁生产企业集中度偏低的背景下,钢厂主要行使社会资源的初级生产职能,企业的营销职能很大一部分交由中间商来完成。据中钢协的数据显示,2008 年1-10 月份大中型钢企钢材销售通过分销渠道完成的比重高达45.7%,直供比重为34%,分支机构的销售比例为17%,而且近几年来这种结构几乎恒定不变。
   
    由于我国钢材贸易商约有15 万家之众,因此中间商渠道普遍存在布局分散、规模狭小、抗风险能力差等不足。在市场操作上很容易放大市场效应,从而扭曲了供需结构。这一现象在今年的行情中表现的尤为突出,上半年国内钢价节节攀升,贸易商后市预期看多,均加大了囤货力度。用简单的数学方法计算,每家贸易商只多囤10 吨资源,则全国仅贸易商环节就放大需求高达150 万吨。因此大量的资源通过规模小、布局分散的中间商渠道销售很容易造成钢厂与终端用户的市场信息不对称,导致钢厂对后市的误判。
   
    由于对下游市场的预判不充分,直到今年8 月份,国内钢厂减产的幅度还非常有限。当钢价滞涨回调时,贸易商迅速减少了从钢厂的订货量,流通环节的蓄水池功能丧失,再一次放大了需求萎缩的市场效应。所以钢厂对于这种需求的转变触不及防,好像一夜之间钢材的需求就消失了,从而直接导致大量的产品滞留厂内,库存积压非常严重。10 月末大中型钢铁企业产品库存较年初增长了41.2%,存货占用资金达4746 亿元,同比增长50.33%,其中产成品库存占用资金达到1268 亿元,同比增长45.3%。库存的增长进一步加大了钢企抛售的力度,减价清库存成为必然选择,如此则形成了一轮恶性循环。
   
    对于改善钢企营销渠道结构的几点建议:
   
    1、实现营销渠道的扁平化。营销渠道的扁平不仅拉近了生产者与消费者在时空上的距离,而且还实现了诸如产品销售、信息交流、服务传递、资金流动等此类重要的经济职能。因此在现有的渠道结构中,钢企应尽量减少渠道的纵向层次分级,避免产品在层级之间倒手过多而扭曲价值,并加强市场信息上下对流。据业内统计,我国钢铁的总物流量是钢产量的6 倍,一吨钢材需通过6 次装运才能到达最终用户手上,过度浪费了物流成本。但是要实现钢材营销渠道的扁平对于我国钢企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现阶段钢企产品一旦流入现货市场以后,资源的流向便不可控,甚至很多钢企并不在乎最终的流向。也正是在这种渠道结构中,钢厂两眼一抹黑就成了瞎子,几乎得不到市场反馈,也无法根据终端用户需求及时调整生产结构。信息不对等是今年下半年钢价暴跌的重要因素之一!
   
    2、加大直供比重。目前国际钢材营销模式比较成熟的主要分为:日韩模式与欧美模式。日韩模式主要以中间商渠道为主,全国钢材销量有95%以上的比例是通过商社来完成的,但其商社高度集中,能够很好的避免渠道冲突难题。欧美模式则完全与日韩相反,钢材的销售主要以钢厂直供为主,60%-80%都通过钢厂直达终端用户。结合我国钢铁产业结构,本人认为,我国钢铁企业应更多的借鉴欧美模式,但还须有所区别。国内的大型钢铁企业均在加大自身的直供比例,宝钢2007 年钢材直供比例为50%,鞍钢为59%。钢厂直供渠道的开发是大趋势,这样有利于减少中间环节,节约物流成本,提高渠道效率;且保证了钢厂排产的稳定性与可控性,对下游需求的变化更为敏感,弱化流通环节放大的市场效应。但是由于某些下游行业对于钢材需求本身具备不确定性(譬如建筑业),以及产业集中度偏低的诟病在各领域均存在,因此完全采用直供的营销策略也存在弊端。钢铁企业应根据自身的产品结构,下游行业特性以及所在区域优势等合理的扩大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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