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工业的规模效应十分明显,具有较大规模的钢铁企业在成本控制、资源保障、研发水平、议价能力等诸多方面均具有中小钢铁企业无法比拟的优势。从国际趋势来看,发达国家的钢铁企业均以大型钢铁联合企业为主,仅有少量的小规模钢铁企业进行专业化的品种钢生产。
我国的钢铁产业在上世纪90年代以国有大型钢铁企业为主,产业集中度水平较高。进入本世纪后,国有大厂发展相对滞后,民营钢铁企业异军突起,成为钢铁产业的重要力量。钢铁产业的集中度水平出现大幅下降,到2007年国内前10家大型钢铁企业仅占全国粗钢总产量的35.27%,与2002年相比,比重下降了15个百分点。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钢铁产业的规模虽大,总量已占全球比重的35%以上,但钢铁企业的地位并不突出,国内最大的宝钢仅排名全球钢铁企业第五位,这与我国钢铁大国的地位极不相称。而日本、美国、俄罗斯等钢铁大国均形成了少数几家大型钢铁企业垄断国内市场的格局。
2005年出台的钢铁产业政策明确提出了提高钢铁产业集中度的目标:形成2个3000万吨以上的大型钢铁联合企业,若干家1000万吨以上的大型钢铁联合企业。中央和地方政府对钢铁企业的联合、重组都给予了大量的支持。如宝钢收购了八一钢铁(爱股,行情,资讯)公司、鞍钢与本钢合并、武钢收购昆钢等。目前各级地方政府成为推动钢铁产业整合的主要动力。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钢铁企业布局大都依托铁矿石资源地展开,国内除宝钢、沙钢等极少数企业外,其余大型钢铁企业均有自备矿山。同时,大部分钢铁企业的产能集中于一个地区,缺少跨地区的钢铁企业。目前,我国1000万吨以上的特大型钢铁企业均集中于东部沿海沿江地区。产业整合后,东部地区的钢铁企业逐步向中西部地区进行扩展。不仅有利于拓展东部地区钢铁企业的影响范围,也有利于促进中西部地区钢铁企业的崛起。如宝钢收购八一钢铁,拓展了宝钢在西部地区钢铁市场的影响力,而八一钢铁则通过引入宝钢提升了其在板材领域方面的生产实力。因此,钢铁产业的整合有利于优化我国钢铁产能的布局,促进钢铁产业和钢铁生产要素、钢铁资源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更趋合理的配置。特别是有利于带动中西部地区钢铁产业发展,控制东部部分省份的超速发展。
要提高集中度就必须鼓励优势钢铁企业的发展。自2005年以来,虽然政府对于整个钢铁产业的发展采取了日趋严厉的限制措施,包括准入标准的制定、强制淘汰落后设备、金融信贷限制等,但这些措施无一例外的都是针对中小钢铁企业的,对特大型优势钢铁企业并未构成影响。实际上,各级政府对大型优势钢铁给予了鼓励发展的支持。在产业政策发布后,鞍钢鲅鱼圈项目500万吨热轧、宝钢浦东钢铁公司的搬迁、武钢的三热轧、薄板坯连铸连轧均顺利获批。宝钢、武钢的异地收购也进展顺利。这表明大型钢铁企业实际上从此轮整合中获得了发展的机遇,其发展空间并未因产业调整受到限制,反而由此获得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来源:中国证券报/民族证券) |